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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月8日),舒达小编获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5时32分左右,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城区开展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迎面驶来的贵F号牌白色面包车检查时,司机下车后急匆匆跑到车前撕扯前车牌上张贴的一张白色纸巾,随后又准备赶到车后继续“工作”。可这一举一动都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了下来。
现场驾驶人陈某一直称自己不知道怎么会有纸巾挡住了自己的号牌,但在证据面前狡辩是没有用的,周旋一翻后,陈某不得不说出了实情。
原来,遮挡号牌的卫生纸是陈某自己贴上去的,因为经常在城区行驶怕被电子眼拍扣分,于是想到用纸巾遮挡号牌纸巾粘性好,才用其贴上去的,本来是打算回到家中就准备撕掉的,没想到会遇见交警查车。
最终,交警对陈某用纸巾将车辆号牌号码的中数字“2”和“3”遮挡这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严厉处罚。
舒达提醒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车辆要以安全为准绳,不得贪图一时之便,失去安全驾驶的习惯,投机取巧,也会弄巧成拙。